| 网站首页 | 佛教新闻 | 般若文海 | 佛学辞典 | 素食健康 | 水陆法会与水陆画 | 明清诸佛神像 | 佛网导航 | 下载中心 | 法物流通 | 佛教出版社 | 宗教法规 | 慈善事业 |
为了进一步配合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贯彻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加强对各民族文化的挖掘和保护,重视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要求,提高寺庙佛教文物的保护水平,国家宗教局、中国佛教协会和国家文物局三家于2008年3月20日至25日在国家宗教局培训中心联合举办“全国佛教寺庙文物保护培训班”。此次参加培训的学员有200人,来自全国30个省市三大语系的重点寺院及有较大影响的寺院的住持或监院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宗教局主管佛教工作的处长。国家宗教局齐晓飞副局长、国家文物局董保华副局长、中国佛教协会一诚会长出席了开班典礼,并做重要讲话。在接下来的几天,学员们还将系统学习有关文物保护方面的相关知识,并参观“盛世和光――敦煌艺术大展”和故宫博物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