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佛教图书分类法
序一
灵隐之名,始于东晋;云林之称,肇自清朝。盖其建置以来,高僧云集,人文荟苹。自古巨都梵刹,钱塘之西湖,西湖之灵隐,当属特胜者也。
中国佛教,溯自白马驮经,经罗什、真谛、玄奘各家译丛,兼之各类著述迭出,佛典之丰,遂成汗牛充栋,以至有古德不同经录之著出。佛典之分类,可谓久矣!
灵隐自古为佛教文化胜地,历来住持,或演说,或著述,旨在传续佛法慧命。经、律、论三藏者,佛教尊为三宝之一。无论是读诵、收藏,抑或恭敬,其功德善莫大焉。藏经楼者,即乃佛典收藏之所,相当于今所谓图书馆也。清·嘉庆年间,浙江巡抚阮元曾于灵隐寺大悲楼倡立“灵隐书藏”,有人称之为“公立图书馆”,灵隐历来藏书,可见一斑。
古德于书,惜字如金,行力有余,则收罗殆尽。本寺秉承古德遗志,于2003年初,成立云林图书馆。除原有书藏累积外,为适应时代所需,广泛收集各类相关书籍。实所谓祥云集聚,众木为林。本馆自成立以来,所藏内典,仅藏经就达十余部之多,甚至包括佛教宗派、史学、文学、艺术等;外典则以文、史、哲及相关学科为主。书海拾贝,日益丰富,然典藉之多,易于混淆。为搜寻方便计,分类归纳工作,迫于眉睫。
鉴此,本寺于建馆之初,有幸敦聘到浙江大学资深图书馆研究馆员周子荣先生,为云林图书馆负责图书分类及电脑著录工作。然而,在具体工作中,周先生发现,若依《中国图书馆分类法》(下称《中图法》)分类,则佛教类目过干粗略,远不足彰显佛典之浩瀚。若或依台湾香光尼众佛学院所出《佛教图书分类法》进行分类,又因地域所限,此书亦不适合大陆寺院使用。有感于此,周先生以其数十年的图书馆学经验,不顾辛劳,在香光佛教图书分类法之研究成果上,对《中图法》B94类目进行扩充和改编,希望能编出一本可供大陆佛教图书馆参考和使用之分类法。经一年多,本书编撰,业已告罄。
本书乃《中图法》佛教类目之延伸和扩展,分类缜密详尽,纲举目张。是与利用《中图法》类分外典书籍,具浑然成一体之势。书中附录部分,介绍了一种新型书次号,是乃利用电脑技术自动解决同类书区分之创举,使图书之分类和排列有条而不紊,有号而不重,弥足珍贵。是乃为本书之一大特色所在。
佛典博大精深,浩如烟海。若有本书在手,即可按图索骥,各取所需,实为方便之至。
今付梓在即,老僧于阅览之余,欣喜万分,故聊赘数语于前,且为序。
木鱼
乙酉年初春
序二
本书编者周子荣研究馆员,自浙江大学毕业后,四十多年来一直在图书馆这块宝地上辛勤耕耘。他敬业爱岗,刻苦钻研,把主要精力始终放在国书的分编上,还到过北京大学进修、美国俄亥俄大学深造,因而工作经验丰富而学术造诣深厚。他退休后,被聘请到灵隐禅寺创办云林佛教图书馆,决定用国家试用标准《中图法》四版统编馆藏,并在B94佛教类的框架内,编制佛教图书分类法。我认为这一决定是择善而从,又敢于创新,是完全正确的。
应该说,他对佛教是生疏的,但世界上只怕认真二字。他通过文献调研,加上多方请教、深人思考、大胆尝试和不断改进,居然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圆满编成了《云林佛教国书分类法》(下简称《云林法》)。拜读再三,感到由衷的欣慰!
《云林法》采用经四十多年突践检验、几经修改的台湾香光尼众佛学院图书馆编的《佛教图书分类法》(下简称《香光法》)为主要参考资料,取长补短,把它的类目适当地充实到B94佛教类中去,办法极妙。具体地说,主要是:①在B94佛教的基础上,利用空号和更改形同虚设的类,增添了B940教理和B948佛教语文、佛教文学两个下位类,都符合文献保证原则。②把《香光法》将西藏佛教(藏传佛教)与中国佛教、世界各国佛教相并立,改为把西藏佛教作为中国的一个地区的佛教,依《中国地区表》在有关类目中复分;同时,扬弃《香光法》的四个通用复分表,特别是《中国省区表》,全部改用《中图法》的通用复分表。这些都符合政治思想性原则。③《中图法》对佛教宗派只是依派立类,而《香光法》只是依国立类,两者考虑都不够周全。《云林法》采用多重立类的方法,加以兼顾,是类分文献的实际需要,符合实用性原则。④《中图法》的各科人物传均不分总、分传,《云林法》则总、分传各自立类,并采用借号法,既不延伸类号,又提高检准率,是符合用户保证原则的。总之,《云林法》对《中图法》来说,做到了统而不死、改而不乱,是B94佛教类的充实和提高,是一部难得的佛教专业图书分类法。值得推荐!
《云林法》的缺陷是:①类号过长。我建议用符号“十”替代B94,如类号“B941”可改成“+1”。这样,类号会比《香光法》更短,又突显内典与外典的区别。②文别号不够简明。我建议中文书省略文别号,并按习惯将外文书的文别号加在分类号之上,或变通加在缩短了的分类号之前。是否可行,仅供参考。
在《云林法》即将出版之际,敬致热烈的祝贺!
浙江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系教授
陆宗城
2005年3月